其四,办好示范园,发挥示范、培训、管理等多种功能作用。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形成以省、地、县、乡各级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这是针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缺乏、培训力量不足、管理力量薄弱的现状而采取的大胆的改革措施。这项改革将充分发挥示范园的作用,能使有限的、集中使用的学前教育经费得到再利用,从而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
其五,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县级教育部门要保证公办教师的工资;企业改制的幼儿园要保证教师的合法权利,要解决城市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并首次把探索农村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列入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日程,这为广大农村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待遇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带来新的机遇。文件将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规划,政府将有计划地解决培训经费、培训师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