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精心的准备和设计,开场白可以归纳为如下内容:
①委托人背景情况的有利方面。
②损害事件发生的背景、场所和情节。
③委托人胜诉证据的各必要要素的支持事实。
④专门术语的定义,对专门问题的简要背景解说。
⑤见证人姓名,观察所发生事情的机会以及他们的所见所闻。
⑥从证据收集中取得的对方证人所做的于己方有利的承认或所提供的于己方有利的事实。
⑦有专门技术的人员及其对认定事实的作为。
⑧委托人方面的问题或弱点,以把它们的反面效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方式揭示出来。
⑨损害表达,就是要把委托人人身或物质损害的情况准确而得体地表达出来。
⑩损失表达,就是要把委托人因对方行为的不当或非法而遭受的物质、人身或精神上的减损,更多场合下可用金钱的形式表现出来,使听众能更直接客观地了解委托人的现状。
开场发言虽由以上三部分组成,但必须是一个连贯的具有说服力的叙述,围绕一个单一的中心——律师本人对本案的主见,相互关联而形成的一个方案。该方案应以清晰的条理性,有力而合乎逻辑地进行诱导,有条有理,循序渐进,这样整个讲话才会具有威力,才会在开场发言过程中释放出能量,这个能量就是说服力。当然,这个过程中,律师仍要面向法庭,看着听众,不断保持同他们的目光交流。身体姿势的变换,需与演讲节奏和语调一致。演说姿势因个人风格的不同而异,但都应给人一种轻松感、动感和自如感。